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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40/2019-00014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24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09-24 来源:泾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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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小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东平路金腾生活广场附近划立临时停车位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此项工作主体由县住建局负责,我局负责停车泊位施划后规范停车秩序工作。我局安排交巡警大队“铁骑中队”10人划片区定人定岗、责任到人,每天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巡逻整治为重点,全力打造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别是“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和“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工作中,与交通、运管和香水镇政府联合全面开展了城区乱象治理,治理效果较为明显。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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