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锐等7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加强生命教育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生命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强学生管理,不断提高新时代学校德育工作水平。一是落实学校法制教育。全面开展“法制进校园”和“法制进课堂”活动。普遍开展遵纪守法、生命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意识。稳步推行全员育人的“成长导师”制度,让所有教师都负责到班,责任到人;实行科任教师担当部分行为有偏差学生的“成长导师”,或分担部分班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系列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对校园欺凌、网络犯罪、校园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早期预防、预警和干预。二是创新学生管理手段和方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加强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充分利用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开展各种校内外实践活动、主题教育,提高少先队员、共青团员思想道德水平、行为习惯和创新实践能力。各学校普遍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不断加强和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上更加关注、关爱学困生,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心,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三是深化家校共育,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家庭是孩子首先接受教育的地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指导家庭教育,是学校教师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校通过邀请关工委、法制副校长等为家长授课,让家长学习家教方法;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方式推广“家和教育”、“家长课堂”、“母亲行动计划”等教育模式,形成家、校合力,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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