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情况:经我局实地调查,香水镇米岗村已于2015年建成文化广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中 “参照中宣部“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七个一”标准,每个村建一个文化活动广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的相关规定,香水镇米岗村不能再新建文化广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主办:泾源县人民政府 承办: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5670071 E-Mail:jyxzhfb@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402000010号 宁ICP备1500005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4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