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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1-00412
文号
泾教综发[2021]129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4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1-11-24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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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彩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心理健康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小学生进行及时有效地心理健康教育更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和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点所在。近年来,我县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计划,研究和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结合实际,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县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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