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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3-0032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0-24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10-24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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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玉霞等6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泾源县中小学保安人员年龄偏大且配备不足问题急需解决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针对关于泾源县中小学保安人员年龄偏大且配备不足问题急需解决的建议的建议,县教育局高度重视。

一是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按照上述配备标准,目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共配备保安人员108名,实现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人员配备全覆盖。

二是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人员均是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安保人员聘用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但因我县校园安保人员月工资待遇只有2500元,很难招聘到年龄50岁以下的人员,为此将年龄放宽到55岁,已满足工作需要,对此望各位委员能够理解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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