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以对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确保各项制度和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执行,引导员工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
二、规范宣传引导
一是做好正面引导。各企业要引导员工理性判断、合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要密切关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二是做好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做好环境清洁及个人防护
各企业要认真采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措施。一是做好环境清洁。 尤其对人员集中的营业大厅、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定点定时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二是做好个人防护。要提醒员工工作期间做好佩戴口罩、触摸公共物品及时洗手消毒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企业值班人员要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对从武汉回家或探亲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发现疫情疑似情况,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县防联控小组,不得瞒报、漏报、迟报,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