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算 > 2024年
索引号
640424020/2024-0004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3-15
名称
泾源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泾源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日期:2024-03-15 来源: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财政预算,已经县十届人大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你部门(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指标予以批复。

一、预算批复内容

本文批复下达的预算分为收入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收入预算必须严格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收费、罚款的范围和比例,坚决禁止乱收费、滥罚款,做到应收尽收,足额上缴国库。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变更预算。

二、预算指标

2024年你部门预算总指标为18648208.19

(一)预算安排支出指标18648208.19,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指标为8296036.47,包括:人员类支出8174036.47运转(公用)类支出122000

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为10352171.72。其中: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指标为/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征收计划为/,相应的支出指标/,其中: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征收计划为万元,相应的支出指标为/,其中: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征收计划为/,相应的支出指标为/,其中: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三、其他要求

1、财政局对批复后的预算资金按照预算的月均度进行拨付。对有收入上缴任务的单位,按收入实际入库数及有关规定拨付,比年初预算短收的部分,相应调减部门支出预算,比年初预算超收的部分,由部门提出支出项目计划,县财政按规定追加部门预算或结转下年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合理计划,做好本年度预算资金使用工作。

2、主管局在财政局预算批复后15日内对所属单位2024年预算予以批复,并负责监督执行。

3、预算执行中,各单位发生增人增资,必须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空编员额调动通知单,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人事调令及工资介绍信,调入调出单位经费划转协议等相关手续,到县财政局办理经费划转业务后,方可造册发放工资,否则,县财政局不予办理工资核拨手续;政策性工资调资增支部分(国家普调工资除外),预算执行中不做调整,待10月份经县财政局核实后根据财力情况再做调整。

4、各单位、各部门安排的物资、设备采购资金,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必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业务,否则,财政不予付预算资金。

5、各预算单位,每月5日之前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财务报表,否则,停止其预算拨款。

6、各单位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切实加强各项资金的管理,并积极组织创收,以保证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


附:2024年泾源县部门预算报表




泾源县财政局         

20241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