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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8/2024-00029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1-11
名称
预算公开材料6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说明
预算公开材料6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说明
日期:2024-01-11 来源:泾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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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县财政可用财力106288万元,其中:

(一)202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收入9650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可用财力资金96638万元,其中:固定补助数7374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3702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6万。提前下达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004万,提前下达2024年资源税体制调整补助资金28万,预计2024年新增财力3047万元。

二、2024年,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坚决落实“三保”政策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要求,依据收支平衡原则,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06288万元,主要用于:

(一)保工资支出安排62425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住房补贴、绩效奖及社会保障缴费等)主要是:

1、在职人员工资45420万元;

2、离退休及遗属工资(移交社保后财政承担部分工资)2166万元;

3、社会保障财政配套安排资金14845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按照12%配套,安排4220万元;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照8+2模式,安排2619万元;

(3)公务员医疗保险808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预算安排4657万元;

(5)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预算安排2328万元;

(6)失业保险113万元 ;

(7)工伤保险100万元 ;

(二)其他刚性支出6951万元(未统发人员工资)主要是:

1城市环卫工144人,年工资336万元。其中:环卫工123人,1700元/人月、环卫司机16名,2600元/人月、环卫监督员5名,2200元/人月,环卫工早餐补助150元/人月。

2、乡镇环境卫生保洁员643人,700元/人月,年工资586万元。

3、城市监察队员40人,2300元/人月,年工资114万元。

4、乡镇监察队员95人,2000元/人月,年工资227万元。

5、社区工作人员25名,工资标准3500元/人月,年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190万元。

6、县医院聘用同工同酬人员56人,工资341万元。

7、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支出2032万元,其中:教育局招聘编外教师100人,40000元/人年,工资400万元;政府购买学前教育幼儿教师159人,5.1万元/人,工资811万元;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108人,2500元/人月,工资32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厨师198人,1200元/人月,工资240万元;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工资245万元(5.5万元/人年,自治区承担30%,县级承担70%)。

8、河道巡查保洁员89人,工资标准600元/人月,年工资64万元。

9、公安局协警人员171人,工资标准5.88万元/人年,工资1006万元。

10、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人、记者111万元。

11、招聘人员工资234万元,主要是政务中心、财政局核算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退役军人事务局。

12、安排埋葬费、抚恤费资金500万元。

13、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财政补贴资金1000万元。

(三)村级支出2452万元,主要是:

1、村级办公经费291万元,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0]517号)、《泾源县委关于印发泾源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泾党办发【2021】63号文件要求,按照每村3万元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全县核定97个村。

2、乡村治理专项资金485万元,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区财政厅及县委文件要求,每村每年不低于10万元给予定额补助,自治区每村每年补助3万元,市财政每村每年补助2万元,县级承担5万元

3、干部报酬预算安排1676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按96个行政村补助资金1920万元已核减按照县委关于印发泾源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泾党办发【2021】63号文件规定,按照“工龄段、星级”考评方式发放

(四)、保运转基本公用支出安排1178万元,其中:

1、四大机关人员定额7000元,乡镇行政及参照公务员年人员定额6000元,乡镇事业人员定额4500元,县直事业人员定额2500元,共820万元。

2、公安、司法、纪检监察、卫生监督部门经费按照经费保障机制有关规定全额安排,其中:

公安部门县级人均保障经费1.8万元(其中:人员定额0.7万元、办案补助0.7万元、基础设施维修0.4万元),全年预算安排227万元。

纪检人均保障经费1.35万元(其中:人员定额0.5万元、办案补助0.85万元),全年预算安排54万元。

司法部门人均保障经费0.72万元(其中人员定额0.52万元、基层司法所维修0.2万元),全年预算安排20万元。

(三)保民生及重点项目资金33282万元,其中:

1、债务还本付息资金15033万元。其中:

(1)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5580万元,其中:国资公司基金贷款还本840万元(其中:2015年棚改基金190万元;2016年棚改基金150万元; 泾河源旅游综合二期基础设施200万元;泾源县新能源公共交通项目150万元;香水河流域水资源治理250万元);泾河源旅游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发行贷款还本1000万元;2015年棚改贷款1700万元;2016年棚改贷款740万元;2017年棚改贷款1200万元。

(2)地方政府债务付息资金8650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性债券付息资金6800万元,国资公司棚户区改造及基金贷款付息资金1700万元(其中:泾河源旅游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发行贷款付息资金420万元,棚户区改造贷款付息资金2280万元),世行贷款付息资金150万

(3)偿还一般债券本金653万元,主要是2024年到期债券本金6262万元,申请自治区财政厅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5600万元,县级按照10%预算安排资金662万元。

(3)偿还外债本金150万元,主要是世行农民工培训、六盘山扶贫公路项目。

2、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教育发展项目资金1275万元。其中:税改资金安排的教育专项184万[生均公用资金54万、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万元,教师培训60万元];高中免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53万(2712人+379人=3091人);学前免费教育63万元(2189人,生均公用资金300元/人年);教育集中供热取暖补贴415万;学前教育资金230万元,中小学幼儿园课后延时服务资金100万元,教育督导业务资金20万,教育管理资金10万

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配套200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配套20万、特困供养资金配套8万、高龄津贴配套资金45万、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配套152万、全县建档立卡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经费20万、精神病患者护理补贴资金42万、全县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110万、民政管理经费(民政局机关日常运行、水电暖、办公用品采购经费)10万、社团治理工作经费5万、社会救助资金5万、泾河源敬老院、六盘山敬老院采暖电费15万、社区工作者评星定级绩效考核资金12万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宁民发[2020]81号)文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含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县级按20%配套

5、残联109万元,其中:残疾人康复经费5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生活补贴20万(35人*21天*9月*30元/天)、残疾儿康复救助项目48万(40名*2万元/名,区承担16名,县承担32名)、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万、“阳光助残小康计划”项目30万(自治区、县各承担50%核算县级配套

6、公安部门预算安排资金601万元,其中:禁毒专项资金220万(含禁毒人员报酬)、公安民警加班补助107(125人×710元×12个月)、公安民警执勤岗位津贴145(125人*40%*1100元*12个月)、辅警人员公用经费70万、社区警务专干补助59万

7、党建工作经费60万、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含农村党员、干部培训)50万、干部人才管理工作经费(含公务员招录等)5万、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干部人事档案室标准化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100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3万、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工作经费30万、公务员表彰奖励资金30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100万、村干部意外保险14万、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20万、干部人事档案室标准化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20万、宁夏组织工作网涉密视频会议室建设和涉密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经费30万、任职15至20年优秀村级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资金5万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关工委工作经费(含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及家属慰问、报刊征订、器材维护、延研会等)10万、离休干部保健费和特需经费3万、离休干部困难家庭帮扶基金1万。

8、基层工会经费160万元,用于解决基层工会开展业务和职工福利问题(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工发[2018]49号)。

9、社区管理经费21万元,社区为民服务资金7万(按照每年每1000户居民1万元标准,城镇居民7034户),乡镇人武工作资金7万,网格工作经费6.6万元,乡镇代表家站建设资金21万、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工作经费7

10、社会经济调查资金40万元。

11、气象局47万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宁财(农)[2016]291号)文件精神,气象局职工地方性津贴和一次性奖励项目经费46万元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人工影响天气资金5万

12消防业务费466万,其中:消防业务费85万元(含高危、通讯及值班生活补助25人*3.4万),消防灭火救援装备40万,泾河源消防站工作资金、六盘山镇农村消防工作资金22万,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和保障193万(2023年新增专项消防员6名,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消防人员生活补助资金122万元(含年度效能考核奖、民族团结奖、住房补贴及平时考核奖)

13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供暖补贴635万元。

14河长制管理资金10万、防汛抗旱资金5万元、水库运行资金3万

15、路长制管理资金10万元,公交公司运营管理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

16、离休干部门诊费10万,城乡居民医疗配套150万,大病救助资金50万。

17、企业退休职工民族团结奖210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县级基础养老金545万、城乡居民个人缴费补贴、丧葬补贴200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配套110万,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20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军人优待金及社会保险补助资金160万元。

18税收征管业务经费100万元。

19、基层治理经费20万、见义勇为经费2万、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资金20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资金5万、铁路护路资金6万、法学会工作经费2万

20、科技创新专项资金55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发展、聘请紧缺型人才、专业化人才薪酬、科研资金和智慧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创建等方面)。

21、疾病应急救助基金4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9万(区级补助资金除外,县级按3.36元/人补助资金,全县8.5万人核算),育儿补贴74万,村级计生专干报酬51万,村医生活补助81万(134人,500/人月)、离岗村医生活补助,离岗村医生活补助33万、“少生快富”两险资金95万。

22县委办专项事业费37万、安全业务费10万,要局电子政务内网城域网电路租用和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人大工作资金68万(业务经费15万、会议费33万、代表工作经费20万)

政办工作资金50万,信息化建设资金(全县政务外网专线使用服务费)300万,政府公报及政务公开资金20万;信访救助及信访信息员报酬资金20万元

政协办专项业务费30万、会议费18万、委员包干经费10万、政协委员工作室、书香政协提升改造资金15万

23宣传及意识形态业务工作资金40万,党报党刊征订费130万,人民网宁夏频道及新华分社信息中“美丽泾源”客户端服务费30万

24普法宣传工作经费5万,人民调解员补助及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资金10万元,律师值班补助资金8万元,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资金3万,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及行政复议资金5万、法律顾问业务资金27万、一村一法律顾问50万

25、应急管理资金110万元(含城市安全项目,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方面),主要用于监管执法、宣传教育、技术抽检、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

26、民兵训练经费50万、征兵工作经费10万。

27、工业园区发展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编制、物业管理资金及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等方面。

28、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50万元,全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40万元

29、人社局“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费县级配套资金145万,团委西部志愿者财政补贴县级配套资金25万。

30、自然资源管理事务资金20万元(含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森林管护等方面),森林防火资金15万元,国有林场运营补助资金30万元,勘测矢量技术测绘资金50万元

3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资金100万元。

32、菜篮子及市场风险价格调控资金40万元粮食储备及粮食储存风险资金53万元。

33、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资金1000万元(含泾华路20公里旅游服务带PPP建设项目)

3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500万元,农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700万元。

35、党校培训及党校运行资金50万元。

36、节日慰问资金90万元

37、国有投资运营公司运行资金220万元。

38、旅游发展资金150万元。

39、安可替代电脑采购资金400万元。

40、民族宗教及民族创建工作资金30万,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民主宗教人士生活补助29万元(根据宁宗发[2014]50号全县教职115人,县级承担30%,预算安排29万元)。

三、资金缺口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按照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财力资金规模编制,主要是固定补助数7374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00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3702万元,资源税体制调整补助资金28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6万,。

2024年度预算缺口资金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工资性基数调整、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公安协警调资及专职消防员资金预算2450万元,城乡低保、企业退休职工民族团结奖、取暖费及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提标等因素增加749万元。

四、缺口资金解决建议

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中,由于我县资金缺口较大,预计2024年新增财力3047万元编入预算当中,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需严格杜绝追加资金的发生,避免形成财政暂付款增加。

五、2024年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各类专项资金35448万元,按文件要求列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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