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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源县2019年“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9-05-24    来源: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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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县委办、政府办印发《<泾源县2019年“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19〕78号),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县扶贫办对《工作方案》进行以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6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国发〔2016〕64号),提出“从2016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实行倾斜性支持政策,降低特殊困难人群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减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2018年8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18〕25号),提出“完善扶贫保险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和“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推进健康扶贫政策覆盖所有因病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9年4月,自治区扶贫办、宁夏银监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扶贫保”工作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9〕48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扶贫办、宁夏银监局关于落实“扶贫保”政策,提高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的防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县制定了《泾源县2019年“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2014年以来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险年度内动态调整中新增的建档立卡户和贫困人口一并纳入"扶贫保"范围。防止贫困人口因灾因病因重大事故返贫,保障贫困人口稳定收入脱贫。

三、承保范围和执行标准

(一)优势特色产业保险。承保范围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安格斯、西门塔尔基础母牛、中华蜂和种植苗木,保险期为1年。

(1)安格斯和西门塔尔基础母牛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强制扑杀原因,造成的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保额及保费标准:安格斯基础母牛保险费348元/头,保额1.2万元/头。保费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补贴200元/头、农业资金补贴75元/头,农户自筹73元/头;西门塔尔基础母牛保险费243元/头,保额0.9万元/头。保费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100元/头、农业资金补贴75元/头,农户自筹68元/头。

(2)中华蜂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直接死亡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额及保费标准:中华蜂养殖保险费42元/箱,保额700元/箱;保费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42元/箱。

(3)苗木种植保险(每户最多保4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内涝、火灾、雹灾、病虫害鼠害原因,造成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额及保费标准:苗木种植保险费36元/亩,保额6000元/亩;保费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36元/亩。

(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保险期为1年。在保险期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患有大病医疗住院,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费用,目录内报销70%”。保险公司按结算医疗费用,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10万元。保额及保费标准:每人保费45元,保额10万元;保费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45元/人。

(三)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保险期为1年。在保险期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意外伤害死亡(含突发疾病)、伤残(含烧烫伤)责任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保额及保费标准:每人保费25元,意外伤害(死亡/伤残责任)保额3万元/人;意外医疗保障3000元/人。保费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25元/人。

(四)主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为全县发展产业(养牛、养蜂、种苗木、发展农家乐)建档立卡户向县内各金融机构借款5万元以下,用于发展产业脱贫致富,保险期为1年。在保险期间内,主借款人或者主借款人配偶,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残疾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保额及保费标准:以贷款金额的1.8‰收取保费;保费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

四、注意事项及新旧政策差异

(一)注意事项

(1)主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建档立卡户在县内各金融机构借款超过5万元以上或借款用途为商业性投资、自主创业、盖房装修等不予承保,同时将贷出借款用于办红白喜事等行为不用于发展产业不予承保。

(2)西门塔尔基础母牛养殖保险  2019年我县纳入“扶贫保”范围,执行新的保费标准。保费243元/头,保额0.9万元/头。保费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100元/头,农业资金补贴75元/头,农户自筹68元/头。

(二)新旧政策差异

(1)安格斯基础母牛保险   2018年保费350元,保额0.9万元,保费来源财政专项资金补贴200元,农业资金补贴75元,农户自筹75元。2019年保费保额调整,保费348元/头,保额1.2万元/头。保费来源财政专项资金补贴200元/头,农业资金补贴75元/头,农户自筹73元/头。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18年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费用,目录内报销70%;目录外报销50%,年度限额2万元/人。2019年调整为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费用,目录内报销70%。

(3)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2018年意外伤害(死亡/伤残责任)保额3.5万元/人,意外医疗住院保额5000元/人。2019年度调整为意外伤害(死亡/伤残责任)保额3万元/人,意外医疗住院保额3000元/人。

(4)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2018年主借款人意外伤害、疾病死亡、全残保障责任。2019年拓展保险责任为主借款人或者主借款人配偶,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残疾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泾源县2019年“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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