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切实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质量和效能,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7〕169号)文件,就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我县《实施方案》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市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我县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基层民政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需要。
二、主要内容
我县的《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以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面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推动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重点,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政府抓好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要求,切实解决乡镇民政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服务能力等问题,努力实现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场所办事、有手段成事、有规矩理事,确保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提出了8项直点工作,也是《实施方案》的核心。一是深入推进民政业务“放管服”改革;二是规范基层民政服务管理;三是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五是加强村级民政工作力量;六是拓宽基层民政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渠道;七是加大基础民政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八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协调配合;三是严格督查考核。
三、解读机关
泾源县民政局
原文:关于印发《泾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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