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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0/2019-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22
名称
泾源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泾源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日期:2018-09-22 来源: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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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泾源县年人民政府征收公告,泾源县政府对该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登记复核,现将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补偿标准

被征收土地位于泾源县香水镇下桥村,面积178.8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101号),两项合计征地补偿费为11610元/亩(川地)。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关于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方案补偿标准的通知》(泾政发[2014]36号)标准执行,涉及集体土地地上的房屋补偿以货币补偿的形式给与补偿。

 三、养老保险保障

对被征地农民,人均耕地少于等于0.8亩的农民,按照《泾源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执行,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后顾之忧。

特此公告

泾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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