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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2/2020-00056
文号
泾发改审发[2020]17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2-28
名称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 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 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2020-02-28 来源: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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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建议>进行批复的报告》(泾发〔202014号(2020-640424-76-01-000936)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河湖淤积、水域岸线侵占、农村河流基础设施薄弱等短板、实现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景观人文的相互融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原则上同意你局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工程。建设地点为六盘山镇、黄花乡、新民乡辖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流12条,长度48.2公里,其中六盘山镇暖水河片区5条河流、黄花乡羊槽河片区4条河流、新民乡策底河片区3条河流;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7处,分别为六盘山东麓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期)、先锋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塔湾小流域综合治理、太阳沟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上秦小流域综合治理、童家山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红星小流域综合治理。投资估算控制在3.6亿元以内

项目建成后,可改善水安全状况,提高防洪能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振兴,增加社会就业,提高农民收入。

请据此抓紧开展可研、设计、土地、林评、环评等前期工作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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