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贸流通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泾源县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泾商贸发〔2020〕8号)(项目代码:2020-640424-94-01-003489)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全面提升我县数字化、智能化综合应用水平,加快社会经济转型,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原则上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境内。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5月—2021年10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一云建设:县域专属云,打造与政务云互联互通、自主统筹管理,通过国家要求的“可信云”相关认证;2、一网建设:为县域内提供“5G+千兆光纤+千兆WIFI”的智联网络;3、一墙建设:整合现有系统应用、新建系统功能形成统一的移动应用端,以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提供服务能力;4、一中心建设:充分共享市/自治区相关数据,与自治区公安厅、固原公安局雪亮工程前端接入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对接,同时实现与县域公安、交通、城管、综合、经济、土地、人口等自有数据对接,实现数据汇接,并配套指挥大屏进行数据显示;5、X应用建设:结合泾源县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围绕公安、交通、旅游、教育、农业、社区管理、综合治理、环保、园区管理、融媒体、森林防火、城管、应急管理、电商、指挥杆塔、网信舆情等领域提供应用解决方案。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25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建设,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地点等。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要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完成经论证评审后及时申报审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投资,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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