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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2/2020-00098
文号
泾发改审发〔2020〕109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4-17
名称
关于《泾源县八方隆观光夜市附属工程 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泾源县八方隆观光夜市附属工程 建设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0-04-17 来源: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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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泾源县八方隆观光夜市附属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批复的请示》(泾建发〔2020〕104号)(项目代码:2020-640424-78-01-004330)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市夜市景观,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所报方案组织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荣盛路东侧,北至香水街,南至龙潭街。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5月—12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八方隆夜市室外场地铺装防滑地胶垫450平方米,观光夜市与其他街道交接处采用石墩分割,数量80个。2、给排水设计:荣盛路有市政给排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在荣盛路东侧设置小吃车供水。3、电气设计:室外照明设计包含夜市周边龙潭街、香水街、荣盛路、人民广场照明及相应配电设计。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5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自筹。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地点等。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合同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项目手续齐全且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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