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 > 项目进展情况
索引号
640424002/2020-00100
文号
泾发改审发〔2020〕110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4-17
名称
关于《泾源县黄花乡小城镇建设污水处理连通 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泾源县黄花乡小城镇建设污水处理连通 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0-04-17 来源: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县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泾源县黄花乡小城镇建设污水处理连通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批复的报告》(泾建发〔2020〕105号)(项目代码:2020-640424-78-01-004327)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所报方案组织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黄花乡。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4月—2020年5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敷设二级DN300混凝土管1453米;二级D400混凝土管550米,污水检查井62座。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1万元。资金来源:美丽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地点等。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要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规划、选址、土地、环评、林评、水土保持、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投资,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