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泾源县第一水厂维修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报告》(泾建发〔2019〕17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城市给水系统,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所报方案组织实施该项目。
一、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县城。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内墙面维修1450平方米,屋面排水天沟及外立面雨落管更换,县城引DN150供水管接至供水主管线80米。新增流量计井一座,更换加药系统两套,蓄水池走道地胶铺设500平方米,道路沥青混凝土450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89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项目专项资金。
四、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地点等。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合同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请抓紧办理涉及规划、选址、土地、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并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项目手续齐全且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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