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泾源县科技专家楼改造项目>进行批复的报告(泾科发〔2020〕29号)(项目代码:2020-640424-73-01-008028)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筑牢我县科技创新发展基础,充分利用高校资源,为科技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所报方案组织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科技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原气象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7月—9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外墙面粉刷(采用真实漆粉刷,不破坏保温),粉刷面积为594.3平方米。
2、一层屋面(二层露台)重新做防水、保温、铺贴广场砖,面积为132.5平方米。
3、内墙面及顶棚粉刷(采用乳胶漆粉刷),面积为 1840.6平方米。
4、所有房间顶棚四周做石膏线条,长度为374.6米。
5、改造卫生间洁具。
6、改造门24扇,窗户34扇:
7、硬化铺装(铺设面包砖),面积为726.5平方米。
8、安装电动伸缩大门,长度为8米。
9、透视围墙加固喷漆,长度为239.2米。
10、配置办公电脑、多媒体、桌椅、沙发及其它5套。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4.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年度预算内科研项目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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