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泾源县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申请变更>的报告》(泾文旅广发〔2020〕155号)(项目代码:2020-640424-78-01-004855)及相关材料收悉。
2020年4月我局以泾发改审发[2020]120号批复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旅游产业示范村、旅游环线沿线新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2A级旅游厕所9座(每个建筑面积约为130平方米-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7平方米),配套室外给排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总投资513万元。因4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站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9版)〉有关事宜的通知》(宁建科发[2020]2号]),文件要求自5月1日起执行2019版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照新规定该项目批复总投资无法保障完成该项目建设工程,需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调整变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完善我县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所报方案组织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境内。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8月—10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在旅游产业示范村、旅游环线沿线新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2A级旅游厕所8座(每个厕所建筑面积98平方米左右),配套室外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1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及自治区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
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此批复下发后,原泾发改审发[2020]120文件废止。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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