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泾源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立项>的请示》(泾民发〔2020〕28号)(项目代码:2020-640424 -82-01-009368)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所报方案组织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民政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泾河源敬老院院内。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8月~2021年8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三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栋3500平方米,属二类公共建筑,层高3.6米,室内外高差均为0.45米,半坡檐高均为2.1米,设置床位100张,外网部分包括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室外管线。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24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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