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泾源县大湾乡大湾村综合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批复的请示》(泾文旅广〔2021〕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打造乡村文化活动阵地,提升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满足城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原则上同意《泾源县大湾乡大湾村综合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105-640424-22-01-654343)。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大湾乡大湾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5月--9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廊亭:长68m,宽2.5m,高3.3m,混凝土基础,石材地面,防腐木质廊亭成品安装;
2、舞台:260平方米舞台;
3、广场:混凝土地面2800平方米,分格6*6m,跳格浇筑;
4、停车场:沥青混凝土道路450平方米,停车位25个,铺植草砖380平方米;
5、绿化:绿化面积70平方米,16 株云杉(高2米以上),成品花池坐凳4组,共40米长 ;
6、路灯:太阳能路灯(带宣传牌)12盏;
7、土方平整1项;
8、混凝土台阶:做1.0m宽,高0.15*2=0.30m,2步台阶;
9、民俗文化墙:在现有挡土墙上贴文化砖,用铆钉或小螺栓把农耕器材的磨具成品固定墙上,长90m,高3m。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77.5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县财政预算内文化旅游发展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
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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