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禁毒办《于侦办“咔哇潮饮”“咔哇氿”等涉毒饮料有关情况的通报》的要求。10月23日,县禁毒办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香水镇禁毒办深入全县开展了“咔哇潮饮”“咔哇氿”涉毒饮料排查。
在清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逐一对超市、个体商店、批发商、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向超市、个体商店、娱乐场所印发了《关于立即停止销售“咔哇潮饮”、“咔哇氿”饮料的通告》,讲解了“咔哇潮饮” “咔哇氿”饮料中含有γ-羟基丁酸等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物。γ-羟基丁酸一次性摄入10毫克即可引起短暂记忆丧失及肌无力,20-30毫克可引起快速睡眠,50毫克会立即导致意识丧失与昏迷,严重的会导致死亡。并要求各超市、个体商店、批发商、娱乐场所要增强禁毒意识,如有人推销批发经营“咔哇潮饮” “咔哇氿”饮料的,要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通过排查,我县没发现“咔哇潮饮” “咔哇氿”两种饮料,清查工作将向各乡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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