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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8/2021-00082
文号
泾乡振发〔2021〕18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9-05
名称
泾源县2021年帮扶车间专职消防操作员培训实施方案
泾源县2021年帮扶车间专职消防操作员培训实施方案
泾乡振发〔2021〕18号
日期:2021-09-05 来源: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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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1年闽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1〕86号文件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帮扶车间产业带动为主导,以就业增收为突破。为确保我县帮扶车间在日常管理运营中安全生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全县帮扶车间定向培训专职消防操作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阶段、担当新使命,聚焦短板弱项,稳定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有效解决县内劳务移民和农村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难题;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总体目标。

二、目标任务

帮扶车间的宗旨就是要把带动当地人口就业增收摆在首要位置,坚持解决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帮扶车间带贫机制。通过对全县已建成投入运营的帮扶车间,给予培训专职的消防操作员,使我县的帮扶车间,在日常的管理、预防火灾、安全生产等方面,保障帮扶车间正常运营,提供基本安全生产保障;实施帮扶车间专职消防员培训50人次。

三、实施内容及投资

为全县实际需用的帮扶车间定向培训消防操作员,使其一是具备必备的消防基础知识(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学、电气消防、建筑消防和建筑消防设施)、法律知识及消防灭火、防火基本知识。二是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识别安全疏散出口、正确指导群众进行疏散逃生的能力;具备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文字能力。三是具备开展基础性防火巡查的能力,能正确判定火源、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具备消防控制室监控基本识别与操作的能力,能正确区分监控信号,确认火警、实施报警;具备基本的建筑消防设施使用能力,能够进行灭火器、手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电话的基本操作,能够进行灭火器、手动报警、洒水喷头、消防广播电话、应急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与维护。

定向培训消防操作员50人,使用闽宁帮扶资金12万元。

四、培训补助标准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7-05-04)《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自治区消防总队核定,初级、中级消防操作员培训费按照每人2480元的培训标准执行。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1年12月底。

9月5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制定。

9月7日至9月15日,组织项目实施。

9月16日至18日,组织验收。

10月底,兑付项目资金。

六、培训就业

根据职业(工种)岗位不同,培训对象能够熟练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并达到上岗要求,各帮扶车间必须为培训对象办理相应社会保障手续,并签订就业合同。

七、项目实施责任单位

帮扶车间消防操作员培训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泾源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咸国富。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突出对象精准。各帮扶车间法人及经营负责人,对消防操作员的培训要有深刻的认识,将消防操作员纳入帮扶车间安全生产的主要岗位,确保帮扶车间安全生产、消防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培训对象精准,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严格培训程序。县乡村振兴局要与第三方培训企业签订培训协议,负责培训的第三方培训企业要制定详实的培训方案和计划,确保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方式、培训质量达到要求。

三是建立详实培训台账。第三方培训企业要高度重视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培训过程要建立详实学员考勤考核台账,台账资料整理装订后,送乡县村振兴局审核报账。

  

  

                                 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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