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安委〔2023〕1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厅〔2024〕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委托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起草了《泾源县燃气发展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22年6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 年)》,要求全面摸清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划,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2023年8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3月13日燕郊燃气爆燃事故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同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了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市、县三级燃气发展规划制定修订工作。综上,在此背景下,编制《泾源县燃气发展规划(2024—2035)》。积极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城市天然气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城市空间格局提供基础设施支撑。并通过技术论证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保障城市燃气供应安全稳定。
二、规划范围
根据《泾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本次发展规划包括中心城区和县域范围两个层次,明确泾源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土地面积1128.68千米,包含泾源县香水镇、泾河源镇、六盘山镇、大湾乡、黄花乡、兴盛乡、新民乡三镇四乡国土空间。
三、主要内容
根据燃气规划的编制规定、政府部门和燃气开发企业的要求以及城市的具体情况,本规划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用气规模的规划,包括气源选择、用气对象、指标及供气量等。
2. 工程建设规划,包括工艺路线、工艺流程、工程方案的规划。
3.工程项目关于消防、环保、安全、卫生、节能等方面的措施。
4. 智慧燃气管理系统规划。
5. 规划实施步骤及实施保障措施。
6. 规划图册。
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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