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9项中:“四县一区还存在多处散煤销售点”问题
二、牵头单位: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目标:1、建立健全散煤经营点燃煤质量管控制度,全面加强煤炭质量抽检,落实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管理制度。对无检验报告或抽检不合格的,及时予以查处,确保销售使用符合标准的燃煤。2、加强与县审批服务局衔接,及时将新设立散煤销售点纳入监管,督促协调各乡镇对无照、乱堆放散煤经营点,依法依规予以查处。3、建立散煤销售点台账,明确合规合法销售点各项数据,在2021年采暖季之前,市场监管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所有散煤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对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减少大气污染,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关闭。
整改完成情况: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我局成立了煤炭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泾源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煤炭市场整治工作方案》《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散煤经营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用燃煤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细化责任分工,及时进行整改。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市场巡查,健全完善煤炭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监控和属地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煤炭经营户的进货台账、进货渠道、煤炭来源。强化质量监管,要求散煤经营网点采购的煤炭必须附煤质检测报告,确保煤炭灰分、含硫量等指标达到标准。3、强化制度,完善举措。目前,我县共有煤炭经营户31户,正常经营户20户,已制定下发了《泾源县煤炭经营质量管控制度》并张贴上墙,与煤炭经营户签订《煤炭经营承诺书》20份。全部做了防尘遮盖处理。召开全县煤炭销售管控约谈会3次,检查煤炭经营户93户次,联合相关部门检查煤炭3次,发放禁止销售劣质散煤告知书31份、签订禁止销售劣质散煤承诺书26份,抽检民用燃煤11批次,覆盖全县各乡镇燃煤集中配送点,已送检。
整改进度及完成时限:已完成。
整改验收情况:已完成自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4-5011151
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与泾河路交叉口。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