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聚焦“四大提升”行动、“五个示范县”建设和“五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引领计划”,发挥科技对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我县高质量发展水平,现启动2022年度泾源县科技研发计划类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四化”导向。紧密围绕我县文化旅游(商业地产除外)、肉牛中蜂、生态经济(加工类项目)、服装箱包、新能源新食品(冷凉蔬菜、蜂蜜和小杂粮等加工类项目)等五大重点产业及新材料、中药材、电子信息等重大需求,重点支持能够显著提升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的科研项目。
(二)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主要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结合企业生产需求,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开展技术攻关,或引进区内外优质科技成果在我县转化推广应用,巩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核心技术领先、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事业单位吸纳企业参与项目合作。
(三)突出东西部合作。依托“科技支宁”、“闽宁合作”、“东西部合作机制”,聚焦我县主导产业、资源优势,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东部地区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定向研发,突破技术难题,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引进和使用。
(四)突出创新载体建设需求。主要支持我县创新主体围绕本区域产业建链、延链、强链、补链、融链的需求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五)突出绩效目标管理。所有研发项目需围绕“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提出具体明确的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固原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泾源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可量化、可验证的验收考核指标绩效目标全过程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其中一个或多个技术创新方向(说明详见附件1),且在申报书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考核指标与预期效益中对所符合的创新方向进行具体描述。
2、所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优先发展技术目录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向(详见附件2),在申报书中对所符合的技术方向进行具体描述,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升级换代、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3、对外合作项目在填报时勾选对外合作项目,且能够形成明确的科技成果。
(二)牵头申报单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牵头申报单位须在我县注册1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经营主体。
2、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和产业化条件,符合科研诚信审查要求,无不良信用及无违规违法记录,企业正常生产且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3、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的资金不少于申报项目总研发投入的50%。规上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项目时将根据具体情形,适当提高财政资金在研发总投入中的支持比例。
4、合计承担2项以上(不含2项)的自治区、固原市、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已经完成申请了验收,由于疫情等客观原因除外)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有从事本领域产品、产业的研究开发经历或资质,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能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2、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承担2项以上(不含2项)自治区、固原市、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诚信要求
1、企业或企业法人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的不得申报;有市监、税务、工业园区等责令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同时在区、市、县三级申报;不得就已立项实施结题验收过的项目再次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立项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4、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在项目实施期满后逾期不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或完不成项目研发或转化任务要求达不到验收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今后5年内不予推荐和申报科技系统项目,并申请司法部门依法追回专项资金。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按格式要求填写提交《泾源县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泾源县研发计划项目预算书》《泾源县研发计划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对外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并作为附件上报,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
(二)申报流程。项目申报书由申报单位提交至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由县科技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实地考察,经县科技、财政、纪检部门审定,最终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立项。
(三)申报时间。常年受理、分批评审。我局将根据财政预算执行进度,于2022年3月31日启动受理2022年第一批项目评审论证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莲芳 电话:0954-5011204、17696368688
附件:1、2022年工业领域优先技术创新方向说明;
2、2022年工业领域优先发展技术目录;
3、2022年科技研发计划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优先支持方向;
4、2022年度泾源县科技研发计划类项目申报书。
泾源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1、2、3、4.doc(请点击附件下载申报指南及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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