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泾源县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气质种类
我县燃气气质种类主要是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二、气质成分
1、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其中C3和C4含量不小于95%,C5及C5以上化合物≤3.0%(V/V),总硫含量≤343(mg/m3)。
2、天然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2)中燃气类别的12T类规定,其中高位发热量>31.4(MJ/m3),总硫含量≤200(mg/m3),二氧化碳(V/V)≤3.0%。
附件: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气质分析报告单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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