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泾源县兴盛乡人民政府
2.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执法权限、依据
1.执法权限:根据《乡镇权责清单》,兴盛乡承担相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我乡辖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2.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监督方式
1.举报电话:0954-5639127
2.邮编:756400
3.来信地址:泾源县兴盛乡人民政府
四、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泾源县人民政府
地址:泾源县香水西街12号
电话:0954-5670061
(二)行政诉讼
部门:原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
电话:0954-2086781
附件:泾源县兴盛乡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岗位 | 执法证号 | 备注 |
1 | 底志明 | 泾源县兴盛乡武装部部长 | 46010213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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