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农政改发〔2020〕2号)等政策文件,拟计划评估命名一批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创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示范家庭农场,需符合《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宁夏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评星定级工作方案》要求,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度报告公示方面。申报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且不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
(二)财务会计规范方面。农民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档案、进行财务公开、为成员建立账户、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及时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家庭农场要建立生产经营台账。
(三)管理规范化方面。申报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要在“宁夏农民合作社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章程进行社务公开、民主管理,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四)社会声誉影响方面。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五)联农带农机制方面。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要有健全完善的“公司+合作社+农户”流转出租机制、“公司(合作社)+集体经济+农户”作价入股机制、“公司+基地+农户+社会化服务”订单农业机制等联农带农机制,能够处理好与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农民分项获利。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能力要强、专业水平要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与成员和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具体要求
(一)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将拟申报评定县本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审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于4月28日前报泾源县农经站。
(二)严禁既是合作社又是家庭农场的经营组织申报,杜绝财务账务不健全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申报,否则不予评估。
(三)评估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将会同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考评工作小组,采取听取汇报、走访社员、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具体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杨霞
联系电话:0954-5013638
邮 箱:k99jyyhsb@163.com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附件1、2.doc
附件1:2023年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估认定推荐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基 本 情 况 | 法定代表人 | 文化程度 | 社会兼职 | ||||
登记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成员总数 | |||||
是否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 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 生产规模(亩、头、只) | 农产品产量(吨) | ||||
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率(%) | 农机拥有量(台、套)农机作业面积(亩) | 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 | |||||
是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 基地、产品认证情况 | 商标或品牌名称 | |||||
资 产 负 债 及 收 益 情 况 (万 元) | 2021年 | 是否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 年经营收入 | 可分配盈余总额 | |||
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总额 | 成员出资总额 | 固定资产总额 | |||||
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万元) | 当地农民收入 | 成员社内年均所得收入(元) | |||||
2022年 | 是否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 年经营收入 | 可分配盈余总额 | ||||
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总额 | 成员出资总额 | 固定资产总额 | |||||
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万元) | 当地农民收入 | 成员社内年均所得收入(元) | |||||
近两年合作社及法定代表人受到何种奖励 | |||||||
乡(镇)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3年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估认定推荐表
家庭农场名称 | ■农业部门备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 ||||||||||
通讯地址 | 注册商标 | ||||||||||
农场主 | 姓名 | 民族 | 年龄 | 学历 | |||||||
社会职务 | 获得荣誉 | 参加合作社或协会名称 | 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 | ||||||||
家庭人口 | 家庭劳 力数 | 常年雇工数 | 参加各类保险情况 | ||||||||
生产经营范围 | 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仓库、晒场、棚圈) | 示范引领作用情况 | |||||||||
经营管理制度 | |||||||||||
家庭农场经营状况 | 经营规模 | 农业种植 | 承包面积 | 流转地面积 | 流转年限 | ||||||
畜牧养殖 | 畜禽存栏数 | 畜禽出栏数 | 留床面积(草业) | ||||||||
水产养殖 | 养殖水面 | 流转年限 | |||||||||
经营效益 | 种植总产量 | 销售收入 | 净利润 | ||||||||
畜牧养殖总产量 | 销售收入 | 净利润 | |||||||||
水产养殖总产量 | 销售收入 | 净利润 | |||||||||
考评审核 | 乡(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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