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改善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近2年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通知发布之日前评定的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2021年被评定为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四星级家庭农(牧)场的可优先进行扶持;一个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当年不能享受同一支持环节或方向。扶持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数量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比例掌握在2:1。
二、扶持环节。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推广新技术、应用新装备,对改善生产条件,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产出水平等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扶持(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新建及改建不在扶持范围)。
三、扶持资金及要求。全县共扶持改善生产设施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家,平均每家奖补资金基数10万元,每个经营主体具体奖补资金根据经营规模和实际经营效益确定,最高标准不得突破奖补资金基数的150%,最低标准不得少于奖补资金基数的70%。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水平要明显提升,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联农带农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益联结更加紧密,联结对象产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
四、项目程序。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如实填写《泾源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进行第三方资格评估符合相应扶持条件后,经遴选并实地核查确定扶持主体,并签订扶持协议,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扶持对象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记录。项目实施结束后,对扶持主体进行经营收入测算,达到目标要求的,经验收通过后予以资金奖补。
五、各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6月20日前将《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及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经站,过期不再申报。
联系人:赫学明 13409545139
附 件: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泾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基本情况 | 法人 | 联系电话 | 登记注 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万元) | 示范社 (场)等级 | 成员总数 | |||||
经营地址 | |||||||
生产经营情况 | 生产经 营规模 | ||||||
农机拥有量(台、套) | 带动农户数 | ||||||
是否规 范记账 | 是□ 否□ | 基地、产品认证 | |||||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情况 (正常/异常) | 是□ 否□ | 商标或品牌名称 | |||||
项目预算 |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自筹资金 万元。 | ||||||
项目建设内容 | |||||||
项目绩效目标 | |||||||
审核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 章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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