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发〔2023〕49号)精神,按照《泾源县2023年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初审,联合县发改局、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验收,本次共有3家企业符合项目资金补助条件,拟补助资金共计800000元,现将2023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验收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泾源县2023年闽宁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验收认定汇总表.xlsx
监督电话: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0954-5011641
泾源县乡村振兴局:0954-5011179
泾源县商贸中心: 0954-5010929
泾源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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