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泾源县城镇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日期:2023-09-26    来源:泾源县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泾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泾财发〔2023〕61号)、《泾源县城镇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泾民发〔2023〕46号)精神,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50名拟安置人员,现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县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匿名反映或无具体事实依据,将不予受理;如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安置资格。

受理电话:0954--5610560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泾源县城镇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花名册。




泾源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城镇社区和养老机构服务岗位拟安置花名册.xls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