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闽宁协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507号)要求,现将泾源县2023年度调整后闽宁项目入库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4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监督电话:0954-5011179(泾源县乡村振兴局)、12317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街富强路发改局一楼
电子邮件:nxjyfp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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