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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23年度调整后闽宁协作项目进行入库的公示
日期:2023-09-04    来源: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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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507号)要求,现将泾源县2023年度调整后闽宁协作项目进行入库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94日至2023年9月13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954-5011179(泾源县乡村振兴局)、12317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街富强路发改局一楼

电子邮件:nxjyfpb@126.com

附件:2023年闽宁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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