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泾源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要求,采取自上而下、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等方式,在征求意见、初审复核的基础上,经泾源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泾源县拟推荐2023年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2个和先进个人4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2个)
泾源县黄花乡人民政府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二、先进个人(4名)
蒙倩楠 泾源县委宣传部一级科员
惠 鹏 泾源县六盘山镇人民政府儿童督导员
于 嘉 泾源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四级警长
马会东 泾源县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泾源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
联系电话:0954-5619078(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地址:泾源县三馆一中4楼402室
泾源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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