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食用菌产业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545号)的通知要求,我县将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为做好项目评审遴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一、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项目申报遴选方案)。
二、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
三、受理单位和联系人:
1.受理单位:泾源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单位地址:泾源县原龙潭街“三馆一中心”(泾源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五楼525办公室)
3.联系人:马德旺
电 话: 0954-5011718
附件:2023年泾源县第二批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前期申报遴选方案
泾源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2023年泾源县第二批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遴选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食用菌产业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545号)的通知要求,我县将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为抓好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申报评审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主体的数量
拟确定1-2家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示范区种植规模、基础条件。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 2个,每个基地面积 300 亩以上,示范带动面积 500 亩以上。重点发展生态种植、林下仿野生种植基地,建设黄芪、黄芩、红花、秦艽、独活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带动全县中药材产业规模化发展。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集成示范原生态种植、良种选育、育苗移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开展中药材无硫加工、无黄曲霉毒素、无公害及全程可追溯“三无一全”质量管控认证,推行GAP、GMP认证,提高中药材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2、具备能够承担该实施项目的能力。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每个补贴30万元,项目资金共计6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所需生产资料、“三无一全”、GAP、GMP认证、外出考察、培训、劳务用工等。
3、要便于示范、观摩和宣传,示范点要沿主干道路,大巴等车辆能够通行。
4、要有一定的技术团队力量。(技术团队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可行的试验方案,且做到田间档案记载完整,数据翔实,待试验结束后能够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和试验报告,如若不能做到上述要求,将视为考评不合格,项目资金不予兑付。)
5、具备规范的财务账目及专业财会人员。
6、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银行贷款、土地流转费用(乡镇村出具证明)等不良记录及违纪违法记录。
三、确认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2、专家评审:由中心提请局党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前期遴选评审。
3、确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期限
1、提交申报材料
(1)新型经营主体简介及工作成效;
(2)新型经营主体的注册证书,土地流转有关合同、协议等;
(3)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药材种植示范点规划、地理位置示意图;
(4)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
(5)有关财务及专业财务人员资料;
(6)中药材示范基地现有基础设备种类、数量及图片。
2、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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