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3 | ||||||||||
| 2023年全区燃气居民用户三件套加装项目 | ||||||||||
| (2023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3年全区燃气居民用户三件套加装项目 |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使用单位 |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8980万元 | 0 | 0.0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0%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无 |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 无 |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 无 |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 | 无 |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无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支出责任及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升小区人居环境,保障居民冬季供热。 | 新增供热二级管网共7179.8米,新建检查井14座,对1#-14#、23#-26#保障房增加集中供暖设施。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数量指标 | 安装三件套户数5694 | 5694 | 5694 | |||||||
| 质量指标 | 符合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适 | |||||||
| 安装合格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开工竣工 | 是 | 是 | |||||||
| 成本指标 | 是否节约成本 | 是 | 是 | |||||||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为居民减少安装费用 | 是 | 是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有效保障了居民的用气安全 | 是 | 是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100%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影响 | 有 | 有 | |||||||
| 居民满意度 | ≥90% | ≥90% | ||||||||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附件3 | ||||||||||
| 泾源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 ||||||||||
| (2023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泾源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使用单位 |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21.49 | 956 | 62.8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956 | 956 | 100%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无 |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 无 |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 无 |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 | 无 |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无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支出责任及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升小区人居环境,保障居民冬季供热。 | 新增供热二级管网共7179.8米,新建检查井14座,对1#-14#、23#-26#保障房增加集中供暖设施。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数量指标 | 新建供热官网7179.8米 | 7179.8米 | 7179.8米 | |||||||
| 质量指标 | 工程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 | 是 | 是 | |||||||
|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项目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 ||||||||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开工竣工 | 是 | 是 | |||||||
| 成本指标 | 是否节约成本 | 是 | 是 | |||||||
| 经济效益 指标 | 节约居民取暖费用 | 是 | 是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有效提升了居民的居住环境 | 是 | 是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100%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影响 | 有 | 有 | |||||||
| 居民满意度 | ≥90% | ≥90% | ||||||||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附件3 | ||||||||||
| 泾源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 | ||||||||||
| (2023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泾源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 | |||||||||
| 中央主管部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泾源县住建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泾源县住建局 |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9万元 | 39万元 | 10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9万元 | 39万元 | 100%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实现要求分解下达 |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 |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支出责任及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2023年新建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3户,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 2023年实际完成13户。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危房改造 | 13 | 13 | ||||||
| 质量指标 | 按照建设标准执行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D级危房原址翻建 | 2023年10月底全面完成 | 100% | |||||||
| 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 低收入群体每户补助3万元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 资金发放率 | 100%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危房改造开工率 | 100% | 100% | |||||||
| 危房改造鉴定率 | 100% | 10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新型建设材料 | 100% | 100% | |||||||
| 抗震性能合格率 | 100%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经济实用率 | 100% | 100% | |||||||
| 档案归档率 | 100%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农村危房改造满意度 | 100% | 100% | ||||||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附件3 | ||||||||||
| 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 ||||||||||
| (2023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 |||||||||
| 中央主管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45.5 | 0 | 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45.5 | 0 | 0%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 |||||||||
| 下达及时性 | 财政及时下达资金 | |||||||||
| 拨付合规性 | 按照资金拨付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拨付 |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规范使用 |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准确执行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该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资金审批手续,相关经办人员及负责人签字后付款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对泾源县黄花乡人民政府,大湾乡人民政府新建复叠式空气源热泵机组8台,平板太阳能集热器850平方米,水源热泵机组4台,循环泵20台,智能配电柜1台 | 全部建设完成。安装复叠式空气源热泵机组8台,平板太阳能集热器850平方米,水源热泵机组4台,循环泵20台,智能配电柜1台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复叠式空气源热泵机组、水源热泵机组、循环泵 | 32台 | 32台 | ||||||
| 平板太阳能集热器850平方米 | 850平方米 | 850平方米 | ||||||||
| 智能配电柜 | 1台 | 1台 |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工程开工及时率(%) | 100% | 100% | |||||||
| 工程完工及时率(%)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是否节约成本 | 是 | 是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节约供热成本 | 项目的实施能减少传统煤炭能源使用,节约供热成本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室内供暖温度 | 室内温度18℃及以上 | 18℃ | |||||||
| 太阳能保证率达标 | 30%-50% | 3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 持续提升 | 持续提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 持续提升 | 持续提升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95% | ≥95%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附件5 | ||||||||||
| 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 | |||||||||
| 主管部门 |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大湾乡、六盘山镇、香水镇、泾河源镇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0 | 800 | 800 | 10 | 10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00 | 800 | 800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对大湾乡瓦亭村、六盘山镇和尚铺村、香水镇园子村、泾河源镇冶家村4个传统村落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古树名木、井泉、寨墙等进行规划保护 | 香水镇园子村:完成村落中两处老宅修缮。大湾乡瓦亭村:完成主巷道改造工程青石板铺装工2750平方米,民居院落改造门窗屋顶等。六盘山镇和尚铺村:古树保护砖砌围栏;主道路围栏300米;停车场植草砖铺装500平方米;文化馆院子及室内建设;房屋外墙铲除白墙及勾缝;村部干渠填埋;安装成品不锈钢牌;安装地埋音响设备1套。泾河源镇冶家村:1.传统建筑保护与修复面积共计163㎡,对建筑主体进行鉴定加固后,对破损处进行修复、修缮与保护,并对室内进行相应的家具布置。2.对院落生态环境整治及保护。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4个传统村编制完成落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文本 | 全部完成 | 全部完成 | ||||||
| 指标2:对4个传统村落进行保护修缮 | 全部完成 | 全部完成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工程开工及时率(%)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是否节约成本 | 是 | 是 |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带动乡村其他产业(经济)发展 | 项目的实施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将极大的促进乡村经济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改善和保护了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 10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 持续提升 | 持续提升 |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指标1: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 持续提升 | 持续提升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居民满意度 | ≥95% | ≥95% | ||||||
| 总 分 | 100 | |||||||||
| 注意事项:总分100=绩效指标90分+资金执行情况10,请大家务必按照勾稽关系准确计分。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