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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最高补贴14万元
日期:2024-09-30    来源:泾源县建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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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1.提前报废在宁夏注册登记,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的老旧(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

3.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  3.5 万元/辆。

4.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报废更新老旧柴油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表

单位:(万元/辆)

提前报废老旧柴油营运货车年限

提前报废老旧柴油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报废老旧柴油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柴油/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中型

重型

中型

重型2轴

重型3轴

重型4 轴及以上

柴油

新能源

柴油

新能源

柴油

新能源

柴油

新能源

1年及以上

1.0

1.2

3.5

4.5

5.2

8.2

6.7

9.7

7.7

10.7

2年及以上

1.8

3.5

4.3

5.3

7.5

10.5

9.0

12.0

10.0

13.0

4年及以上

2.5

4.5

5.0

6.0

8.5

11.5

10.0

13.0

11.0

14.0

注:新能源营运货车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包括:纯电,混动,燃料电池车。
三、申请补贴所需资料:

1.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车需要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报废更新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交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信息需一致。

3.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四、新购置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新购置车辆应当为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并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

2.新能源车辆应为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咨询电话:0954——5613313

泾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和交通运输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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