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1〕38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宁夏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宁财发规〔2022〕23号)要求,救助对象为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根据个人申请、各级妇联审核、相关部门审查,现对本次拟救助对象朱巧红(身份证号码412728********1227,家住大湾乡,于2024年1月10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九八六医院确诊为乳腺浸润癌,属低收入妇女)发放一次性“两癌”救助金10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至15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对拟救助对象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妇女联合会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泾源县行政中心712办公室
电话:0954-5670144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泾源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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