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征集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日期:2025-09-05    来源: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指标〔2025〕421号)和《2025年蜂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精神,2025年泾源县计划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9个,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征集2025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县内从事中蜂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征集条件

1、具有新(扩)建蜂场所需的场地,且场地权属无争议,能长期稳定运行;

2、中蜂养殖规模稳定在120群(4脾以上,蜂脾相称)以上,常年群势强、无疫病发生;

3、具备熟练的中蜂养殖技术;

4、能按《成熟蜂蜜》国家标准要求养殖生产,生产记录健全,蜂蜜波美度41度以上;

5、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资金投入能力,能够配套项目实施所需的自筹资金

6、愿意接受项目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项目执行和检查。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912日止。

四、报名地点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人:闫雪琴

联系电话:0954-5011478

五、报名手续

1申请报告(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行复印件、企业征信报告(无注册主体的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及征信报告)、现蜂场原始照片;

3、泾源县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申报表

六、补助标准    

申报经营主体被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后,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进度实施并提供相关资料。项目实施结束,由县畜牧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查验收。

项目通过验收后,将验收结果在泾源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支付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95  


附件:泾源县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申报表

创建人


联系人电话


依托组织


蜂场地址


养殖规模


养殖年限


周边主要

蜜粉源植物


基本条件


本人承诺

我自愿申请参与泾源县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并积极带动和服务周边群众发展中蜂养殖。同时,自愿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中蜂养殖试验示范和培训观摩等工作。承诺人:

所在村委会

意见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中蜂产业管理

部门审核意见

项目主管人员签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