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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闽宁协作产业合作项目(2023年7月-2024年12月)奖励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9-30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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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东西部协作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强化闽宁协作产业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农〔202380号)及《厦门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东西部协作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闽宁协作产业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厦协作办〔202310号)精神,经符合条件的泾源县企业申报,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援泾源县工作组聘请第三方机构审核,共有3泾源县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将拟奖励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1091016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泾源县闽宁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属实、客观,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处置。

联系电话:09545670021

特此公示


附件:厦门市闽宁协作产业合作项目(2023年7月-2024年12月)奖励方案.et




泾源县闽宁对口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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