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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劳务中介机构服务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5-10-29    来源: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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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内托外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4]75号)《关于印发<泾源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泾党办发[2024]54)精神劳务中介机构(固原市泾源县民生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输送本县农村户籍转移就业人员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公司申请、组织审核等程序,现拟发放该中介机构就业服务补贴3800元(组织19人,补贴标准200元/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补贴情况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将给予该中介机构补贴。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405室

举报电话:0954-5011271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附件:固原市泾源县民生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输送人员名单.xlsx




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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