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做好2025年“雨露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予以公示,有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0日-2025年4月29日
联系电话:0954-5613035
监督电话:12371 0954-5011115 0954-5011154
实施单位: 泾源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雨露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0日
关于做好2025年“雨露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区乡村振兴暨百万移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宁人社发〔2021〕105号)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105号),现就做好2025年“雨露计划+”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补助对象为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对象户(防返贫监测对象风险已消除的不能新申请)中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2025年学年度在校学生(含实习阶段)。
对扶持对象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户口迁出到学校所在地在校生)可以享受扶持政策。
不再享受政策的不再补助,整户户籍已迁转的不再补助,本科及以上、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不在享受政策范围内,函授专业不予以补助,辍学、休学、保留学籍、暂停学业参军的不予以补助(重新入学后可以继续申请享受)。
二、补助标准和时间
2025年度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标准春季学期每人补助2000元,秋季学期每人补助2000元。凡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需通过户主同名社保卡发放。春季学期补助工作可从当年3月开始6月底结束,秋季学期补助工作可从当年9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三、工作程序
1、由各乡(镇)组织各村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入户宣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情况摸底造册,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帮扶责任人督促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学信网证明有同等效力),并初步审核后提交村委会,村委会对申报的学生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详实,并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村民监督,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报送资料必须经村干部和报送人签字)。
2、各乡(镇)对村级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期10天),乡(镇)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资金资料经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签字后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审核。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县级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兑付。
3、对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开具在校证明的学生,由村委会核实在校情况后开具证明说明具体情况、村干部签字予以证明。
各级在审核公示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操作运行,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核准查实后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补助资格。
四、“雨露计划+”就业帮扶工作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105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摸清毕业生就业底数。以雨露计划补助学生信息台账为依据,认真摸清掌握2025年春季毕业生就业人数、所学专业、已就业岗位、未来就业需求意愿等方面情况底数,建立“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信息台账。二是完善更新“雨露计划+”系统就业信息平台。对雨露计划毕业生及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让每个毕业生通过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信息平台发布就业需求意愿,获取区内外就业推荐信息,进一步扩展就业信息获取平台。三是配合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做好提供“1311”公共就业服务。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通过多渠道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对县内零就业、持续低保、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及残疾人毕业生等就业重点帮扶群体,提供“1311”公共就业服务,即:1 次职业指导、3 次岗位推荐、1 次技能培训、1 次实习见习机会,帮助尽快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雨露计划项目是年底各级考核的重要工作内容,各乡(镇)、村要逐户宣传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应补尽补。要高度重视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就业帮扶跟踪服务管理,对就业情况发生变化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掌握情况,精准提供帮扶服务,做到数据动态更新、就业底数清、就业情况清。做到工作长期有人抓,建立长期跟踪帮扶的长效机制。
(二)创新方法。各乡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关键环节,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普遍知晓“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及脱贫户、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入户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做好政策解释,把好事办好。
(三)强化责任。雨露计划项目政策性、时限性都很强,要求很高,各乡镇、村是“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审核校正的责任主体,对补助对象的精准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要切实把雨露计划项目补助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及时填报和完善有关系统数据,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好雨露计划的动员宣传及补助对象的审核、公示公告和档案资料的长期管理工作。
联系人:蒙晨香 联系电话:1399534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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