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宁农(牧)发〔2024〕20号)及《泾源县(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要求,经现场验收、数据核定,现将该主体补助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场区(一):泾源县六盘山牧业有限公司
场区(二):泾源县宏达肉牛养殖合作社
场区(三):泾源县延岭山鸡场
二、补助核心信息
1.免疫实施,2025年,强制免疫,完成情况:
场区(一)应免牛只1156头,实免1156头,免疫完成率100%;
场区(二)应免牛只600头,实免600头,免疫完成率100%;
场区(三)应免禽12166羽,实免12166羽,免疫完成率100%;
2.抗体检测全部合格,符合标准。
3.核定补助数量及金额:
场区(一)核定补助头数1156头,补助金额4624元;
场区(二)核定补助头数600头,补助金额2400元;
场区(三)核定补助羽数12166羽,补助金额7300元;
4.补助标准:牛只单头年度补助4元(依据当年口蹄疫疫苗招标价×免疫用量);禽单羽年度补助0.6元(依据当年禽流感疫苗招标价×免疫用量);
5.拟补助总金额:14324元(大写:壹万肆仟叁佰贰拾肆元)。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四、监督反馈
监督单位:泾源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954-5011473
联系地址:泾源县百泉街2号
反馈要求:异议需书面说明事实依据,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泾源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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