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遴选泾源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日期:2025-12-15    来源: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进一步完善泾源县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疫情监测、检疫监管等工作效能,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遴选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服务能力、专业资质、从业经验为核心考评要素,兼顾联农带农成效与群众认可度,确保遴选的服务组织具备规范运营和高效服务能力。

二、遴选范围

面向在宁夏泾源县境内注册的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畜牧兽医专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等,需专注于畜牧兽医服务领域,愿意承接泾源县动物防疫相关社会化服务任务。

三、服务内容

1. 重大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强制免疫接种,确保应免尽免;

2. 动物疫情查、监测预警及疑似病例上报,协助开展疫情处置;

3. 畜禽免疫档案建立、免疫记录完善等基础性服务;

4. 产地检疫、流通监管相关辅助服务;

5. 兽医技术咨询、防疫知识宣传、培训等延伸服务

6、动物防疫消毒服务;

7、动物疫情监测采样服务;

四、遴选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动物防疫相关服务);

2. 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风险防范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 拥有3名及以上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乡村兽医或执业兽医,技术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防疫相关工作经验;

4. 具备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冷链储运设备、防疫器械、办公设施等必要服务工具;

五、遴选程序

1.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填报《泾源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核: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合格候选人;

3. 综合评审:组建评审组,从注册年限、专业资质、技术力量、办公条件、服务方案等方面量化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组织(得分相同时由评委投票决定);

4. 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将纳入泾源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库,可参与以后服务竞标。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 地点:泾源县农业农村局(泾源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份,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 技术人员资格证明(乡村兽医备案证明、执业兽医证等)及社保缴纳证明;

3. 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设施设备清单;

4. 近3年经营业绩证明(服务合同、考核评价材料等);

5. 信用查询结果、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 服务方案(含人员安排、免疫计划、应急处置流程等);

7. 遴选申报表(可在泾源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万广

联系电话:18895165008

咨询电话(传真):0954-5011473

电子邮箱:jdjkbgs@126.com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泾源县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申报组织自行承担材料准备、交通等相关费用;

3. 本公告由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遴选期间相关调整将通过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泾源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