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泾源县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疫情监测、检疫监管等工作效能,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遴选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服务能力、专业资质、从业经验为核心考评要素,兼顾联农带农成效与群众认可度,确保遴选的服务组织具备规范运营和高效服务能力。
二、遴选范围
面向在宁夏泾源县境内注册的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畜牧兽医专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等,需专注于畜牧兽医服务领域,愿意承接泾源县动物防疫相关社会化服务任务。
三、服务内容
1. 重大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强制免疫接种,确保应免尽免;
2. 动物疫情排查、监测预警及疑似病例上报,协助开展疫情处置;
3. 畜禽免疫档案建立、免疫记录完善等基础性服务;
4. 产地检疫、流通监管相关辅助服务;
5. 兽医技术咨询、防疫知识宣传、培训等延伸服务;
6、动物防疫消毒服务;
7、动物疫情监测采样服务;
四、遴选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动物防疫相关服务);
2. 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风险防范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 拥有3名及以上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乡村兽医或执业兽医,技术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防疫相关工作经验;
4. 具备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冷链储运设备、防疫器械、办公设施等必要服务工具;
五、遴选程序
1.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填报《泾源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核: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合格候选人;
3. 综合评审:组建评审组,从注册年限、专业资质、技术力量、办公条件、服务方案等方面量化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组织(得分相同时由评委投票决定);
4. 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将纳入泾源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库,可参与以后服务竞标。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 地点:泾源县农业农村局(泾源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 技术人员资格证明(乡村兽医备案证明、执业兽医证等)及社保缴纳证明;
3. 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设施设备清单;
4. 近3年经营业绩证明(服务合同、考核评价材料等);
5. 信用查询结果、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 服务方案(含人员安排、免疫计划、应急处置流程等);
7. 遴选申报表(可在泾源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万广
联系电话:18895165008
咨询电话(传真):0954-5011473
电子邮箱:jdjkbgs@126.com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泾源县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申报组织自行承担材料准备、交通等相关费用;
3. 本公告由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遴选期间相关调整将通过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泾源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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