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三届历次全会、固原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1+4+N”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6年泾源县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县域重点产业。围绕全县文化旅游、肉牛、中蜂、中药材、食用菌、冷凉蔬菜、山泉水、林下经济、农副产品加工等县域特色产业,挖掘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技术需求。
(二)突出创新主体地位。主要支持创新主体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实际生产需求,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开展技术攻关。科研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牵头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三)突出东西部科技合作。依托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聚焦全县主导产业、资源优势,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东部地区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定向研发,突破技术难题,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
(四)突出绩效目标管理。研发项目需要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实行可量化、可验证的验收考核指标绩效目标全过程管理。
二、申报范围
(一)工业类。轻工纺织产业:轻工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技术引进与应用,新型食品杀菌技术、保鲜技术、绿色包装技术、全程冷链技术研究、引进与应用,智能化的食品加工生产工艺研究、引进与应用等;数字信息产业:新软件、新技术、新系统的研究、引进与应用,新能源互联网关键设备及其智能化运维技术研究、引进与应用,先进通信技术、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等在能源互联网中的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引进与应用。
(二)农业类。肉牛产业领域支持肉牛高效安全养殖、新品系培育、良种繁育、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重大疫病快速诊断与防控等;冷凉蔬菜产业领域支持新品种培育与良种繁育技术体系建设,冷凉蔬菜提质增效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冷凉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冷凉蔬菜种植过程监测与采后品质在线检测设备研究与应用、设施瓜菜生产全程信息获取、智慧管控物联网系统构建、冷凉蔬菜种植过程监测与采后品质在线检测设备研究与应用等;中药材产业领域支持道地药材种质挖掘、遴选、保育、定向培育与生态种植技术研究与应用、中药材资源修复利用;中药保健食品加工、植物源生物农药制造、中药制药等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研究,开发中药材精深加工产品;食用菌产业领域支持六盘山野生食用菌人工驯化与试验示范、珍稀食用菌种植关键技术攻关、林下食用菌种植技术攻关、废弃菌棒资源化利用等;农产品开发领域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农产品特色制剂研发等;农用地休耕轮作新技术及土壤污染修复处理新技术应用等;循环农业生产领域农作物秸秆与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业微生物处理技术研发、引进与应用等;农产品安全生产领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特色产业安全生产技术研究、特色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病虫害防控技术等。
(三)社会发展类。卫生健康领域智慧医疗诊疗、慢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妇女儿童和老年疾病、职业病、精神心理疾病等防治技术集成示范和临床护理实践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应用,大力推动预防保健、康复等先进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中医药诊断、治疗、预防及康复新技术、新方法推广与应用,开展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防护物资储备与供应保障关键技术和产品示范应用;支持围绕自然灾害防御,推进大数据、云计算、5G移动通信等新技术在关键环节的示范应用,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测、风险与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关键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支持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屏障防护体系构建和生态修复、土壤退化防治、矿区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布局和生态系统构建等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示范应用;支持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养老、体育、金融、商务、博览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应用;支持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灾害综合防控等生物安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等。
三、申报时间
县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实行常年申报、集中评审,2026年第一批项目集中审核评审时间自2026年3月2日开始。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企业须在泾源县内持续经营满二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点支持科研事业单位、规上工业企业、规下样本企业、科技型企业、产业研究院等有研发能力的单位,或2025年的研发投入费用能通过财务资料佐证的企业;与县内优势特色产业结合明显,科技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效果好的其他企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项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利益等。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能够确保有足够时间投入项目组织实施并完成考核目标。
(五)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承担区、市、县科技计划项目3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同一项目不能同时在区、市、县三级申报,同一申报单位或负责人同一年度不得申报3项及以上科技研发项目;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的不予受理;有市监、税务、工业园区等责令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泾源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研发内容应具体,研发目标(技术、经济)明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先进性,预期成果技术(工艺)成熟、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可行,研发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研发经费概算合理合规。
(二)企业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且项目研发资金支出(含企业配套研发资金)要按照科技研发投入统计单独归集核算,在验收时所有资金支出都能在账目中体现出来。
(三)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单位资质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前期研究成果、合作协议、征信报告(申报单位、法人、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信用中国、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资质证明、由相关部门出具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的证明或函等证明材料。(详细要求参阅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泾政办发〔2025〕18号)
(四)项目负责人应长期从事本领域产品、产业的研究开发,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五)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升级换代、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六)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涉及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的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在项目实施期满后逾期不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或完不成项目任务要求的,县发改和科技局将执行项目终止结题,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终止结题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退回财政资金。对承担单位拒不退回资金的,县发改和科技局将通过司法程序收回安排的科研项目资金,县发改和科技局5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所申报的各类科技项目。
(七)项目申请书必须经所在乡镇、主管部门、工业园区推荐并加盖公章,无推荐盖章、无签署意见的不予受理。
(八)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受理、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报送至县发改和科技局。
(二)项目初审:县发改和科技局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研发投入、企业规模、企业类型、产学研合作方式、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报材料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初审,项目初审采取查看资料和实地勘查的方式进行。
(三)项目评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县发改和科技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四)项目立项:县发改和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对拟立项项目在泾源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
(五)签订合同书:立项通知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由县发改和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泾源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逾期未签订视作自动放弃立项。
七、申报材料
(一)泾源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项目实施承诺函、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征信报告,申报单位的信用中国;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5.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6.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证明;
7.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954-5011204
泾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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