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泾源县第四中学建设,需依法征收泾源县香水镇思源村2户群众土地及房屋。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开展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向社会公开选定土地房屋评估征收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的位置及基本情况
评估标的位于泾源县香水镇思源村,共涉及2户群众的土地和房屋,四至范围(以征收公告为准)。
二、公开选聘企业数量及条件
本次拟公开选聘房屋评估机构1家,评估机构应具体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以来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符合行业管理其他相关规定。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房屋评估机构可以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料邮寄的方式报名。网上报名,参聘企业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泾源县自然资源局邮箱(jyxzrzyj2024@163.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寄报名。参聘企业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泾源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所需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拟投入的工作人员和专门人员的评估上岗证及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的资格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请提交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六、评估机构选定
报名结束后由泾源县自然资源局现场公布报名评估机构名单,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未协商一致的,将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选定产生。
七、评估协议签订及费用
评估机构选定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与选定单位签订评估协议。评估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于 飞 联系电话:0954-50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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