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示范带动、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泾源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培育主体。综合考察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标准化生产、联农带农示范效果以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扶持条件
1.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注册经营满两年并在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备案纳入名录系统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为县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为二星级及以上家庭农场,且近2年未享受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
2.优先扶持历年没有享受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经营主体,以及近2年未享受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的市级、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三星级、四星级家庭农场。
(三)扶持的经营主体必须经营状况好,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法定代表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未拖欠土地流转费、村集体各类承包费和租金,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扶持的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强,能通过产业带动、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已按规定享受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扶持内容
支持符合申报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加强品牌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拓展销售渠道,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高产出水平,提升我县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经自主申报、乡镇推荐符合项目扶持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实填写《泾源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附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报表、企业征信、近两年财务报表及联农带农等相关资料,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审核申报资料、实地核查后确定经营主体扶持资格,签订扶持协议和项目实施承诺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扶持对象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记录。项目实施结束后,对实施内容进行验收,达到目标要求的,验收通过后予以资金奖补。
五、申报时间
符合项目扶持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月28日前将《泾源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县农经站(三馆一中心508室),逾期不再申报。
联系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0954-5013638
附件:1.泾源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doc
2.泾源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6日
附件1:
泾源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基本情况 | 法人 | 联系电话 | 登记注 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万元) | 示范社(场) 等级 | 成员总数 | |||||
经营地址 | |||||||
生产经营情况 | 生产经 营规模 | ||||||
农机拥有量(台、套) | 带动农户数 | ||||||
是否规 范记账 | 是□ 否□ | 基地、产品 认证 | |||||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情况 (正常/异常) | 是□ 否□ | 商标或品牌 名称 | |||||
联农带农情况 | |||||||
项目预算 |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自筹资金 万元。 | ||||||
项目建设内容 | |||||||
审核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年月日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年月日 | |||||
附件2:
泾源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
乡镇(签字盖章):
序号 | 经营主体名称 | 法人/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经营地址(所在村)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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