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日期:2026-02-06    来源: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要求,决定面向泾源县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增收,带动集体发展,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组织实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对玉米种植的春耕、耙磨、收获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小农户补贴比例高于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比例的原则,经过市场询价后,服务主体按照市场指导价核减补贴资金后向农户收取服务费用,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验收完服务主体作业、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给服务主体。

二、遴选对象

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对象为有一定经营规模、联农带农及服务能力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联盟)、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三、遴选条件

(一)在泾源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满2年以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企业信用信息存续、纳税申报正常,财务账目完善,征信状况良好。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收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记录保存三年以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已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和当地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主体名录内,接受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规范实施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优先考虑。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服务能力,不受注册时间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县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是二星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四)实施主体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终端系统,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作业证),并购买农机保险和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五)实施主体需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实施项目的农业机械以实施主体自有机械为主,可调配使用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耕地、旋地、收获机械达5台以上,工作机械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系统。

(六)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实时系统监测的标准。

(七)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反映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遴选程序

按照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要求,依托有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一批有一定规模实力、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的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通知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乡镇推荐。各乡(镇)推荐有服务意愿的服务主体填写《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并审核服务主体申报资料,加盖服务主体、所在村及乡镇公章后,报送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

(三)评审确定。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对经自主申报、村委会和乡镇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择优确定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四)网站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主体名单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实施项目。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五、遴选资料

(一)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二)项目申请报告(包括法人及实施主体简介、运行机制、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取得成效等)。

(三)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及服务组织征信情况、服务成员名册等资料;实施主体主要成员学历证

书及各类培训结业证书;主体章程,生产、财务、管理,安全生

产等各项制度;聘用工作人员的合同或者协议。

(四)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收支明细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提交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五)实施主体配套大中型农机具、仓库(机具)、晒场(草

料场)、棚圈等基础设施图片资料;获得各级有关部门表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办公和活动场所相关图片资料。

(六)实施主体农机具、农机员信息台账,农业机械证照齐

全(包括作业机械保险、农机手意外伤害保险、农机手驾驶证、行驶证),购买车辆综合保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经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遴选工作。

(二)做好准备。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必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泾源县农经站(三馆一中心508室)。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并做好对接、联络等事宜。

(三)严格评审。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要严肃工作纪律,遵守评选程序,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质量要求及监测系统设置的标准。同时,要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农业绿色生产。

(五)服务标准。严格参照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表技术标准执行。

(六)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4—5013638,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申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联系人: 张晓燕

联系电话:0954-5013638

邮箱:K99jyyhsb@163.com


附件:1.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

      2.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推荐汇总表.doc




泾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6年2月6日       

附件1:

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服务主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自有机械数(台)


农机手人数(个)


服务产业

服务面积(亩)

服务环节

玉米


□春耕□耙磨(旋地)□机械收割

实施主体

申请

(服务主体),自愿申请在乡镇村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亩。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村民委员会

推荐审核意见

经研究,推荐服务主体为我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服务面积亩。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经研究,推荐服务主体为我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服务面积亩。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泾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

组意见

经研究,推荐服务主体为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服务面积亩。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附件2

泾源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推荐汇总表

乡镇(签字盖章):

序号

实施主体名称

法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经营地址(所在村)

备注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