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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审计局关于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6-02-24    来源:泾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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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我局拟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开展审计工作,按照《泾源县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泾审发〔20242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专业人员要求

项目名称

审计时间

人员要求

项目联系人员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2026.03-06

(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2名中级会计师

1名中级工程师

刘帆君

0954-5011735


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2026.05-07

(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2名中级会计师

1名中级工程师

苏琦

0954-5011735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2026.05-07

(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2名中级会计师

1名中级工程师

李国花

0954-5011632


县委党校副校长经济责任审计

2026.05-07

(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1名中级会计师

1名初级会计师

苏琦

0954-5011735


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2026.05-07

(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2名中级会计师

1名中级工程师

马芳梅

0954-5011632


二、审计服务费测算标准

按照泾源县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实行计时付费的审计业务,分别按下列标准确定服务费:

(一)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等执业资格人员),一个工作日1000元(税前,下同);

(二)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一个工作日800元;

(三)初级以下的专业人员一个工作日600元

以上费用包含餐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杂费等,所有费用由县审计局与辅助审计人员所在机构统一结算。

三、聘用人员确定规则

(一)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拟聘用人数的,符合该技术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报名人数多于拟聘用人数的,从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

四、报名要求

由第三方机构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推荐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推荐报名的机构,即拟派人员所在机构应当是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推荐机构拟派遣的专业人员应与本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对本公告中有职称要求的专业人员,应在推荐机构工作1年以上。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推荐报名机构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咨询公司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明;

3.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4.拟派人员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

5.推荐机构承诺书;

6.推荐人员历史业绩或审计成果。

重要提示:推荐报名机构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推荐报名中弄虚作假的,泾源县审计局将对该推荐报名机构予以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将该推荐报名机构列为辅助审计选聘工作禁止往来单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22818:00

(四)报名资料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jyxsjj632@163.com(邮件名称为“申请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附件:1.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2.机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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