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的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现将经指定残疾评定医院评残医生评定,认为符合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条件的申请人评残详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时间内,如对其本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任何异议,可向泾源县政务大厅残联窗口反映情况,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就核实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残疾评定详情如下
禹建锋,新民乡杨堡村二组,听力三级,泾源县医院评定
禹有智,新民乡西贤村四组,听力二级,泾源县医院评定
禹有娃,新民乡南庄村三组,听力四级,泾源县医院评定
马旦胡,新民乡南庄村三组,肢体三级,泾源县医院评定
受理电话
泾源县政务大厅残联窗口:0954-5610910
新民乡残联电话: 0954-5667736
新民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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